【评奖评优】关于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更新)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来源:yixy 阅读量:15257

各系、各附属医院、长学制各年级:

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单位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我校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我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mgm美高梅7990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附件2;

(3)《mgm美高梅79906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见附件3;  

请各单位负责评奖工作的老师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6年9月-2017年9月15日之间。毕业班也可以使用已接收的成果,非毕业班必须使用正式发表的成果。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召集全院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人员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关于推荐2016-2017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已推荐完毕)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mgm美高梅7990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各系办或附属医院科教科提出申请,八年制学生向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

(2)各单位将名单汇总后于10月13日前将“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以及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国奖业绩汇总表(附件6),交我学院工办(紫金港校区mgm美高梅79906综合楼604室或华家池校区中心南楼543室),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pennyfang@zju.edu.cn;

(3)2016-2017学年代表学院参加学院认定的重大比赛的新入学研究生,可单独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相关申请表与材料于10月13日前交我学院工办。

(4)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确定初评结果、并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32017年秋季新生若参与国奖评选,必须按目前身份参评(博士新生参与博士组评选,硕士新生参与硕士组评选)。


(三)专项奖学金(更新)

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

(1)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中产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1。

(2)递交材料要求

   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一式两份,请认真填写,正反打印)和“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13,一式一份)。

   上交表格时,将“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其中一份与“申请陈述表”单独整理,“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另一份与“评奖评优登记表”等材料一同整理。

   大北农奖学金需填写“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申请”(附件14),另需附:(1)成绩单(可在各校区办事大厅自助打印机上打印);(2)学生证复印件(注: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四)单项奖学金(更新)

各单位可根据核定的名额确定社会工作奖的名单(名额分配见附件11),学院不再接受推荐名额。

社会实践单项奖将结合博士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进行评选   。

各单位在评定社会工作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院设奖学金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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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各单位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学院研博会的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单独划定,不占各系、附属医院名额。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将出的《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我校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7),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递交给学院学工办。请单位按照要求统一审核评定后,填写《我校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8),班级名称请注意统一、规范。10月20日前,各单位将各先进班级申请表(包括详细材料)和先进班级汇总表纸质版将我学院工办。

 六、名额分配

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9。其中,2017级秋季入学研究生纳入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不计入研究生其它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的基数统计范围。

 七、时间进程

1.各单位要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

2.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所有研究生申请奖学金,必须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

4.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系)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23日-10月25日间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6.各单位应10月22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10月23日前将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汇总电子版(附件10)发送至pennyfang@zju.edu.cn。11月3前,将我校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交我学院工办。

 

表 2016-2017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事项

备注

9.26

提交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


竺奖:各单位推荐博1名和硕1名

10.13

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



10.20

提交先进班级推荐材料



10.23

各单位提交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电子版


10.23-10.25

获推荐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完成研究生院系统内申报


10.30

学院完成系统内审核


11.3
各单位提交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我校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汇总表)




 

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我学院工办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各单位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4《评奖评优登记表》需在研究生院网上提交,经学院审核后,打印,签字,再上交学院。


联系人:王黎芳

地 址:华家池校区中心南楼543室,紫金港校区mgm美高梅79906综合楼604室;

电子邮箱:pennyfang@zju.edu.cn

电 话:88206443;86971869

 

我学院工办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学年小结表.doc

附件2:mgm美高梅79906国奖评选细则.doc

附件3:细则.doc

附件4:国奖审批表.doc

附件5:国奖汇总表.doc

附件6:国奖业绩汇总表.xls

附件7: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附件8:先进班级汇总表.xlsx

附件9:2016-2017学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分配表.xls

附件10:各类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11: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xls

附件12: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13: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附件14:大北农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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